今年以来,祥云县坚持挺纪在前,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实、项目资金、纪律作风等重点环节,扎实开展纪律检查,有力推动了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。
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祥云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》,通过明确问责事项、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,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有效落实。按照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,县纪委制定了《祥云县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》,明确检查重点、职责分工、检查方式和相关要求,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室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严把源头防范、过程监管、落地问效和问题查处等各个环节,健全完善扶贫领域制度规定和防控机制,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为切实做好全县脱贫攻坚纪律检查,专门成立了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组,并下设三个检查组,由县纪委副书记分别任组长,抽调纪检监察、组织、扶贫、财政、审计、住建等相关部门干部职工为成员,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。各检查组按照职责分工,坚持问题导向,直接深入村(社区)及重点项目建设现场,走访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,认真核查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,并对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督查。
半年来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共随机抽查贫困村(社区)60个,抽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20户,对个别村(社区)的挂包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在岗,以及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。开展纪律检查2轮,共对34个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、90个增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到位的村委会(社区)及其挂包单位,以及15名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了通报。检查结束后,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县纪委专门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重申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通知》,重点对推进挂包帮扶工作、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以及规范小额信贷等3个方面工作纪律作了强调和要求。
严格执行《祥云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》《祥云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(试行)》和《祥云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测评办法(试行)》等一系列制度办法,强化队伍管理,对不称职的队员召回。正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把专项纪律检查情况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、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等挂钩。认真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,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。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今年以来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2件,办结7件,正在办理5件,其中经过初步核实转立案1件。(杨会琼 杨晓春)